2010年7月4日星期日

刀锋

断断续续的看到到快一半, 却从马图林一家遭遇金融风暴迁居巴黎的那一段开始不可停歇的一口气看完了,实在算得上是囫囵吞枣.巴黎真是让人又爱又恨,我本是个浮躁的人,在那里的一些日子里只得迷乱,找不到理由去从那些可爱的部分里潜心寻找想要的任何东西.曾有一时,没有黑人,没有多华人,走在旺达姆广场,站上蒙马特,那些令罗绸缎,那些胭脂韵事,挥洒在这座城市的墨水和颜料,夜晚的酒精和爱液,真正的巴黎,恐怕也就停止在博物馆的玻璃后,结束在别人的书中了吧.
关于书,印象最深的不是拉里,毕竟最后拿印度的教义来给了敷衍的答案可以算是对读者的不负责任.当然,也不是俗菩萨伊萨贝尔,更不是苏菲,则是那早早死去的艾略特.我自认对艾略特这名字是由特别的中意,不免带上了有色眼镜,但这样一个典型的时代造物却一定程度上成为了这个故事的主角.一直觉得英国人的书里面不管什么年代, 老是有那么一个势利眼,不能算他们为人不轨,只能说是看了生气. 尽管已经被毛姆叔叔粉饰的拖了那么点儿仙气. 也许这就是他的能耐吧.让你背叛故事性的看下去.
另外,路过很多次,antibes, 远没想到这里会有那么多趣事,我想我真的需要再去一趟了.如果一周之内的机票可以不要那么贵.干!

最后,喜欢的还是这个翻译,

剃刀锋利,越之不易,知者有云,得渡人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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